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例题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

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例题 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

境外所得税抵免的计算涉及全额抵免法、间接抵免法和特殊抵免法等多种方法。以下是对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方法的具体分析:

全额抵免法

全额抵免法允许居民在境外实际缴纳的全部税额,从其在居住国以境内外全部所得的应纳税额中予以抵免。计算公式为:在居住国实际应纳税额 = 纳税人全部所得(或)财产×本国税率 - 外国税额。例如,如果某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获得总所得为1000万元,其中从本国取得800万元,从乙国公司取得200万元,甲国的所得税率为40%。按全额抵免方法计算,分以下三种情形来讨论该居民公司实际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款情况:若该企业只从乙国公司取得所得,则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为200万元×40%=80万元。若该企业同时从本国和乙国公司取得所得,则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为(1000万+200万)×40%-(800万+200万)=360万元。若该企业只从本国公司取得所得,则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为800万×40%-800万=120万元。

间接抵免法

间接抵免法允许居民通过持有外国公司的股份或权益,间接享受外国税收抵免。计算公式为:间接抵免税额 = B公司的所得税B公司的分配比例A对B的持股比例。例如,如果某居民个人王某2025年度取得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收入30万元,假设可以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6万元,那么王某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30-6-6=18万元。假设B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5%,王某通过持有B国公司的股份间接享受B国税收抵免,其间接抵免税额为25%×60%=15万元。

特殊抵免法

特殊抵免法允许居民在一定条件下,将部分境外所得直接用于抵扣国内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可予抵免的境外税额 = 企业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额×适用汇率。例如,若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已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额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以人民币计算可予抵免的境外税额时,凡企业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应按企业就该项境外所得记入账内时使用的人民币汇率进行折算。

境外所得税抵免的计算涉及多种方法和策略,包括全额抵免法、间接抵免法和特殊抵免法等。每种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和计算规则,纳税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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