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独立站缴税,你了解吗?

跨境电商独立站缴税,你了解吗?

很多做跨境电商的朋友都问过独立跨境电商站的缴税问题。

本文根据独立跨境电商站在实践中的运作模式,结合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对独立跨境电商站的相关税收问题进行分析。

对于跨境零售进口电子商务业务,相关主题的税收处理如下:一、电子商务平台。

1. 平台服务费用。

电商平台向卖方收取的平台服务费及卖方按交易额收取的佣金按“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电商平台服务)”征收增值税。

2. 自营和直接采用的产品差价收入。

有些电子商务平台的产品都是全部或部分属于自己的,为取得进销货之间的价差,按照销售的货物缴纳增值税。

3.广告收入。

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视频、链接等广告服务,不仅要按“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缴纳增值税,还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 国内消费者。

国内个人消费者通过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将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以下简称“新规”)。

新规定适用于以下属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范围的货物:(1)在与海关对接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交易并能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所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是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但快递和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航邮税不是一种独立的税,是指海关对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和其他自用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在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免征进口税。

三、海外商家。

不适用国内税法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服务提供者。

在跨境进口业务中,物流和支付结算是两个关键环节。

物流企业收取的运输费用,按“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其中国际运输服务适用零增值税。

由非运输车辆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免征增值税。

na.png

本网站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合作/权益/投稿 请联系平台管理员 Email:epebiz@outlook.com

标签: 跨境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