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试用商标被抢注后的补救办法
先试用商标被抢注后的补救办法
《商标法》实施的是“申请在先”和“自愿登记”的原则,并且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不要求提供使用证据或说明使用意图。
但是,这一原则在实践中也会出现一个现象,即会有人抢先注册商标。
那在首次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被别人注册后该怎么办?此时必须去分析对方商标的具体情况,考虑采用不同的方法。
1、未获准注册商标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商标注册证的,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补救。
在公告期的三个月的时间里,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
另外,被抢注的公司,在提起商标异议的时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同步提起一个商标申请,因为即便异议成功,也只是作废了抢注,想要真正拥有这个商标,自己还是需要申请一下的。
2、已获准注册商标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了,也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
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
另外对于商评委的裁决,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还可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注册商标撤销,同样建议被抢注者同步提起一个商标申请,以便在抢注商标被撤销后自己可以获得此商标。
由此看来,商标被抢注后维权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太多。
刚起步的创业公司应当在创业之初就把主要的产品和服务申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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