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贸易之信用证付款
国际货物贸易之信用证付款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出口商担心发货后进口商不付款,进口商则担心预付货款后出口商不发货,而在国际货物贸易中,进出口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当面货款交割方式,既不可行,又非常罕见。
随着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逐步形成了信用证(letter of Credi, L/C)支付方式,从而把由进口商履行付款责任,转为由银行来付款,保证出口商安全迅速收到货款,买方按时收到装运单据(Shipping Documents)。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商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同时,也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
所以,自信用证出现以来,这种支付方式发展很快,并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应用。
当今,信用证付款已成为国际贸易中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经过3年多的广泛咨询和充分酝酿,2006年11月,国际商会终于在全球范围内正式发布了有关信用证领域的最新国际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简称UCP600),并决定于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取代实施了长达13年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 年修订本)》(简称UCP500)。
UCP600的公布和实施,无疑是进出口交易领域十余年来的一件大事,亟待进出口从业人员准确掌握,灵活运用,以趋利避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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