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之海运提单的格式和内容
进出口货物之海运提单的格式和内容
提单的格式很多,每个船公司都有自已的提单格式,但基本内容大致相同,一般包括提单正面的记载事项和提单背面印就的运输条款。
(1)提单正面的内容。
提单正面的记载事项,分别由托运人和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写,通常包括下列事项:1.托运人(Shipper) ;2.收货人(Consignee);3.被通知人(Notify Party);4.收货地或装货港(Place of Receipt or Port of Loading);5.目的地或卸货港(Destination or Port of Discharge);6.船名及航次(Vessel's Name & Voyage Number);7.唛头及件号(Shipping Marks & Numbers) ;8.货名及件数(Description of Goods & Number of Packages);9.重量和体积(Weight & Measurement) ;10.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Freight Prepaid or Freight to Collect) ;11.正本提单的张数(Number of Original B/L);12.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的签章(Name & Signature of the Carrier) ;13.签发提单的地点及日期(Place & Date of Issue)。
(2)提单背面的条款。
在班轮提单背面,通常都有印就的运输条款,这些条款是作为确定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以及承运人与收货人及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
提单背面条款的内容由各船公司自行确定,其内容不尽一致,但大致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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