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出口企业退税风险防范温馨提示

2023出口企业退税风险防范温馨提示

出口企业退税风险防范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为帮助您提高风险意识,防范出口退税风险,我们对出口及退(免)税申报过程中的重要风险点进行归集,并向您提示:。

一、出口风险防范。

(一)合同签订环节。

依据贸易的真实性,签订与其相对应的合同。

一是不得从事假自营、真代理出口业务。

代理出口的,应由委托方申请退税并承担相应责任。

代办退税的应在专用发票开具环节填入代办字样。

二是不得从事四自三不见出口业务。

即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出口企业不见出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情况下进行的出口业务。

三是可通过中信保对合作外商信用情况进行评估,降低贸易风险。

(二)出口报关环节。

一是不得买卖报关单信息,通过报关行将他人出口的货物虚构为术本企业出口货物。

二是准确申报出口商品类别,出口货物真实情况与报关单载明的商品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应当相符。

不得将低退税率产品申报为高退税率产品,不得将不退税产品申报为退税产品。

三是应当按规定取得出口运输原始单据,特别是海运提单。

有特殊原因无法取得的,应按政策规定取得具有相似作用的单证或有关第三方凭据证实。

(三)出口收汇环节。

原则上付汇方为合同中明确的付汇对象,如果存在由第三方付汇的真实情况,应当将有关协议、说明备查。

为避免汇率波动带来损失,在合同签订时,可以约定使用跨境人民币(非境内人民币)结算,不影响出口退税办理。

对进口国有外汇管制的国家,可以采取易货贸易模式出口,不影响出口退税办理。

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但符合《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所列原因的,留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举证材料,即可视同收汇。

(四)单证备案环节。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一是出口企业王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进出口财税通的购货合同等);二是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三是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

可以采取电子数据备案有关单证。

但不得篡改备案单证,发现出口单证涉嫌造假的,应主动改正,并交回已退税款。

(老王注:还得视同内销征税)。

二、货物购进风险防范。

(一)取得发票环节。

取得发票符合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不得篡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

(二)货物运输环节。

保留收货、发货的运输原始单据备查。

(三)货款支付环节。

通过银行支付有关货款。

(四)货物生产环节。

投入产出匹配、生产与出口的货物匹配、生产能力与销售情况匹配。

三、财务核算风险防范。

(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

(二)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一般要求:货物出入库有凭证、各项费用按规定取得发票,货物运输取得原始单据等等。

(三)出口货物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才能申报出口退税。

由于内容较多,以上提示均是简要述及,如有表述不全的或有误的,请以国家有关政策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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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跨境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