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合同的签订
外贸合同的签订
在交易磋商中,一方发盘经另一方接受以后,签订买卖合同(Contract)交易即告成立,买卖双方就形成合同关系。
合同不仅是双方履约的依据,也是处理贸易争议的主要依据。
在电子商务合同中,须经当事人的数字签名及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才能实现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功能。
国际上越来越多的跨境厂商采用E-mail邮件方式来签订商务合同。
目前缮制此类合同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直接使用邮件正文文本作为合同;二是采用通过附件发送的Word、Excel等电子文档作为合同;三是先由一方发送Word、Excel等电子文档,另一方接收后用打印机打出,然后再签字盖章,再使用扫描仪扫描成PDF或图片格式,最后再通过E-mail回传第一方(或通过传真方式回传)。
从规范化、安全性的角度行事,更多的跨境商务企业使用第三种做法。
除了上述E-mail 电邮合同的方式外,在现阶段,传统的贸易合同形式依然广泛存在于国际贸易中,甚至还占有主要地位。
在国际上,对书面合同的形式没有具体的限制。
买卖双方可以采用正式的合同、确认书、协议,也可以采取订单等形式,而它们则以书面形式存在。
1.合同合同(Contract)的特点在于,内容比较全面,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发生争议后如何处理,均有比较详细的规定。
一般在大宗、复杂、贵重或成交额较大的商品交易中通常采取这种形式。
合同若由卖方制作就称为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若由买方制作,则为购货合同(Purchase Contract )。
2.确认书确认书(Confirmation)属于一种简式合同,它适用于小批量业务或金额不大但批次较多的业务,或者已订有代理、包销等长期贸易协议的交易。
与合同相比,确认书往往不列出或不完全列出基本贸易条件,而只列明一般贸易条件。
3.协议协议或协议书(Agreement)在法律上与合同具有同等的含义。
若买卖双方所商洽的交易较为复杂,经过谈判后,商定了一部分条件,其他条件有待于进一步协商,双方可先签订一个“初步协议”或者“原则性协议”,把双方已商定的交易条件确定下来,其余条件留待日后另行洽谈。
4.订单订单(Order)是指由进口商或实际买主拟制的货物订购单。
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国外买主通常将他们拟制的订单寄来一份,以便卖方据此履行交货和交单等合同义务;有的还寄来正本一式两份,要求对方签署后返回一份。
这种经磋商成交后寄来的订单,实际上是国外客户的购货合同或购货确认书。
合同的条款是构成跨境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对每一个交易条件进行洽商达成一致后,将它们一一明确无误地写人合同中,就是交易条款。
这些条款分别是:货名、规格、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期和支付条件、保险条款、检验检疫、争议与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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