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优缺点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优缺点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除了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这一途径外,还可根据《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协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以其省时省钱、便捷高效的优势,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
那么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哪些优点和缺点呢?。
马德里商标注册优点:1、手续简便:仅通过提交一份申请,可指定在多个国家请求注册保护。
2、费用较低:如顺利注册,国际注册费用远低于分别到每个国家注册的费用。
3、注册周期短:从国际通知日起,若被指定国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马德里协定》为12个月,依照《马德里议定书》为18个月)没有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大部分情况下该商标将在该指定国自动得到保护(部分国家基于异议的驳回会晚于18个月)。
4、便于管理:一份申请一个国际注册号,一个到期日。
后续需要进行变更、转让、续展、删减、注销的,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缴纳一次费用即可。
还可以在不改变国际商标注册号(即商标数量)的情况下,利用“后期指定”的方式扩大地域保护范围。
马德里商标注册缺点:1、注册国家的局限性: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目前只有100个,加拿大、南美等多数国家目前还不是成员国,无法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在这些国家取得商标注册。
2、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国际注册必须以国内商标申请/注册为基础,并且指定保护商品/服务不能超过国内基础的范围。
3、没有统一的注册证书:国际局形式审查通过后颁发国际注册证(也称国际注册证明),但此阶段商标还未经过各指定保护国主管局审查授权,故不能等同于通常所说的注册证,效力仅相当于“受理通知”;同时由于其版面设计简单、无官方鲜章,且随着WIPO电子文档的普及,往往很容易引起申请人误以为其不是官方正式文件。
4、审查标准多样性导致驳回:由于马德里申请需要国内申请/注册基础,申请人基于国内已受理或注册的商标进行国际申请后,由于各指定保护国审查标准的多样性易导致驳回,如各国商品描述要求不一致问题,商标描述要求不一致问题(主要是包含汉字的商标),近似判断标准不一致问题等。
5、注册权利的不稳定性:由于国际注册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5年后才能与原属国的注册脱钩,因此一旦原属国的注册在5年内被撤销,国际注册也随之将被撤销,这一情况又被称为“中心打击原则”;但从实践经验来看,整体上来说,因为“中心打击”原则失效的国际注册比例较低。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本国商标局提交相关申请(基础申请提交的资料)。
2、商标局接到申请后,登记编号。
发《收费通知单》。
3、申请人收到《收费通知单》后,缴纳相关费用。
4、商标局收到后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转交申请。
5、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合格后登记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
Ps: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 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
6、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向指定国转送申请文件,备各国审查。
(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家获准注册,要以各指定国家的审查为准。
)。
7、商标在提出申请一年内未被驳回,视为自动保护。
Ps: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
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一年时限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
从国际注册日起算,如果12个月内没有收到协定国或者18个月内没有收到议定书国发来的拒绝给予商标保护的驳回通知书,即表示该商标已在该协定国或议定国家自动得到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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