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保险类型有哪些

国际海运保险类型有哪些

在国际物流运输中,货物的安全性和风险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保护货物免受损失或损坏,货运保险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保障措施。

今天我们将介绍国际物流货运保险的分类、作用以及如何进行投保。

首先介绍下货运保险的分类,货运保险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海运保险、陆运保险和空运保险。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三种保险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一. 海运保险。

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保险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和环节。

其中业务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广义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以船舶及其附属品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

根据船舶所处的状态分为船舶营运险、船舶建造险、船舶停航险、船舶修理险、拆船保险和集装箱保险等。

狭义的船舶保险就是指船舶营运险,其中又可以分为基本险、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种。

集装箱险的标的就是营运过程中的集装箱,其中也可以分为基本险和特殊附加险两种。

基本险中也可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两种。

基本险分为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FPA)、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简称WA 或 WPA)和一切险(all risk)三种。

基本险。

A、平安险(free fromparticular average,简称f.p.a.)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搁浅、触礁、沉没、互撞。

与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6、运输工具遭自然或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公摊费和救助费用。

8、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求、防止或少损失的各种措施,因而产生合理施遇用。

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

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

B、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w.p.a.)。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C、一切险(all risks)。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

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

上述三种险别都有货物运输的基本险别,被保险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投保。

这三种基本险别中,明确规定了除外责任。

所谓除外责任(exclusion)是指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或费用。

附加险别。

一般附加包括:。

1、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ferageand nondelivery,简称t.p.n.d.):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货物被偷走或窃走,以及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后,整件未交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rain damage,简称f.w.r.d.):货物在运输中,由于淡水、雨水以至雪溶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负责赔偿。

淡水包括船上淡水舱、水管漏水以及汗等。

3、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负责保险货物数量短少和重量的损失。

通常包装货物的短少,保险公司必须要查清外装包是否发生异常现象,如破口、破袋、扯缝等,如属散装货物,往往以装船和卸船重量之间的差额作为计算短量的依据。

4、混杂、沾污险(risk of intermixture &contamination):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混进了杂质所造成的损坏。

例如矿石等混进了泥土、草屑等因而使质量受到影响。

此外保险货物因为和其他物质接触而被沾污,例如布匹、纸第、食物、服装等被油类或带色的物质污染因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5、渗漏险(risk of leakage)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和油类物质,在运输过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坏。

如以液体装存的湿肠衣,因为液体渗漏而使肠发生腐烂。

变质等损失,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6、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 breakage):碰损主要是对金属、木质等货物来说的,破碎则主要是对易碎性物质来说的。

前者是指在运输途中,因为受到震动、颠簸、挤压而造成货物本身的损失;后者是在运输途中由于装卸野蛮、粗鲁、运输工具的颠震造成货物本身的破裂、断碎的损失。

7、串味险(risk of odour):例如,茶叶、香料、药材等在运输途中受到一起堆储的皮第、樟脑等异味的影响使品质受到损失。

8、受热、受潮险(damage caused by heating & sweating):例如,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气温骤变,或者因为船上通风设备失灵等使舱内水气凝结、发潮、发热引起货物的损失。

9、钩损险(hookdamage):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所造成的损失,例如粮食包装袋因吊钩钩坏而造成粮食外漏所造成的损失。

10、包装破裂险(loss for damage by breakage of packing):因为包装破裂造成物资的短少、沾污等损失。

此外,对于因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续运安全需要而产生的候补包装、调换包装所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也应负责。

11、锈损险(risk sofrust):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生锈造成的损失。

不过这种生锈必须在保险期内发生,如原装时就已生锈,保险公司不负责任。

上述11种附加险,不能独立承保,它必须附属于主要险面下。

也就是说,只有在投保了主要险别以后,投保人才允许投保附加险。

投保"一切险"后,上述险别均包括在内。

特别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也属附加险类内,但不属于一切险的范围之内。

它与政治、国家行政管理规章所引起的风险相关连。

目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特别附加险别有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y risks)、进口关税险(import dulty risk)、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和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储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fire resk extntion clause 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kong,including kowloon,or macao)。

此外,还包括战争险(warrisk)和罢工险(strikes risk)等。

二. 陆运保险。

陆运保险是指在陆地运输中对货物进行保险保障的一种形式。

陆运保险可以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分为公路运输保险、铁路运输保险和内河运输保险等。

这些保险形式覆盖了货物在陆地运输中可能遭受的损失,如交通事故、火灾、盗窃等。

三. 空运保险。

空运保险是指在航空运输中对货物进行保险保障的一种形式。

由于航空运输速度快、风险较高,空运保险在国际物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空运保险通常包括全险和一切险,保障范围涵盖了货物在空运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种损失。

以上便是本期为您分享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有任何国际物流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咨询专业的国际物流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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