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环节税款计征讲解

进口环节税款计征讲解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税款计征以限值为界,可能存在两种税额计算结果:第一,在限值人民币5000元以内并且不超过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人民币26000 元。

应征关税=关税 x0应征消费税=消费税x0.7=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x消费税税率x0.7应征增值税=增值税x0.7=[完税价格+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x消费税税率]x增值税税率x0.7电商税=应征关税+应征消费税+应征增值税=关税x0+(消费税+增值税)x0.7电商税率=[(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x0.7第二,单次交易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的,可以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并按照一般贸易模式征税。

应征关税=关税x100%=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应征消费税=消费税x100%=(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x消费税税率应征增值税=(完税价格+应征关税+应征消费税)x消费税税率一般贸易进口税=应征关税+应征消费税+应征增值税=关税x100%+消费税x100%+增值税x100%一般贸易进口综合税率=(关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关税x增值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案例5 限额调整前后单件不可分割物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征税比较限额调整前:3000元的手包是单件不可分割物品且超过2000元,应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关税:3000x10%-300元人民币,增值税:(3000+300)X13%=429元人民币,消费税为0,总税款:300+429=729元。

限额调整后:3000元的手包不超过5000元,适用电商税,关税为0,增值税、消费税打7折,增值税3000x13%x0.7=273元人民币,相比调整前节省 45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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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跨境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