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更新进口化妆品产品清关要求
印尼更新进口化妆品产品清关要求
印尼2025年8号贸易部长令 (Permendag 8/2024) 紧急出台并立即生效,此举是对2025年36号贸易部长令 (Permendag 36/2023) 的颁布导致的印尼各港口大量集装箱滞留的补救。
以下是新政实施后的进口化妆品产品清关要求:。
2025年3月10日前,根据2025年20号贸易部长令和2025年25号贸易部长令中的进口政策和规定,清关文件要求为:进口监装报告(LS)、进口报关单(SKI)。
2025年3月10日—5月17日(滞留货物)期间根据Permendag 8/2024,清关文件要求为:进口许可证 (PI) (不需要)、进口监装报告 (LS) 、进口报关单 (SKI) ;附录 I 和附录 II 中列出的货物类型(包括化妆品、136 HS电子产品、传统药品,37 HS鞋履,等等),仅要求进口监装报告 (LS) 即可清关。
2025年5月17日后,根据Permendag 8/2024的进口政策和规定,清关文件要求为:进口监装报告 (LS)、进口报关单 (SKI)。
在Permendag 8/2024出台后,2025年3月10日后抵达印尼港口的化妆品,可免于提交进口许可证 (PI),仅需提交进口监装报告 (LS) 和进口报关单 (SKI),便可办理清关手续。
对于出口印尼的化妆品企业来说,是个利好消息。
请注意两份文件需要在货物抵达印尼港口前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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