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直播区域服务商管理规范
淘宝直播《区域服务商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则)于2024年3月11日生效。下面就给各位主播们详细全面的介绍一下淘宝直播区域服务商的管理规范。
规则显示,区域服务商,淘宝直播区域总代的方式,在当地完成主播孵化/商家代播和培训/营销活动落地/政府资源对接/竞对信息收集/货品共计等等业务内容,达到繁荣淘宝直播生态的目的。
准入要求方面,账号须完成支付宝企业实名认证;主体须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50万,注册时间≥1年(如注册时间未满1年,需补充主体优势说明);需缴纳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具备一定的直播经营软硬件实力。
经营规范方面,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机构资质,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注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等;提供虚假达人信息,如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达人身份信息、未与达人签署真实有效的签约合同等。
须规范经营,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获取不正当利益,如向签约达人进行不正当收费等;未恰当履行与达人签署的合作协议,或因显失公平、附加不当条件等与达人产生纠纷,未妥善解决,造成恶劣影响;
违背承诺,如承诺参与平台活动、未经许可擅自退出等;扰乱平台秩序,如进行数据造假或作弊等;侵犯他人权益,如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泄露他人信息、骗取他人财物、骚扰他人等;冒用平台名义发布信息;直播业务中,实际主播与机构提交的主播账户身份信息不符。
运营考核方面,机构每月开播主播数大于等于3人且每月有效开播场次大于等于24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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