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
淘宝网日前发布关于《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调整的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更好的促进淘宝直播机构生态的良性发展,保障主播和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作市场交易秩序,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
淘宝网(淘宝直播)拟调整更新《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此次规则变更于2024年6月1日公示通知,将于2024年6月8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在机构营运管理不当的违规场景定义中-保留原严重违规场次绝对值达5次的条件,增加(特别)严重违规率2%及以上的条件,以这2个条件同时成立为处罚依据水位线进行管控。
具体来看,《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变更后,机构对主播管理承担责任,对主播侵害他人权益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
绑定的达人/主播/商家多次违反《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淘宝直播管理规则》、《热浪引擎平台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下情况的:机构旗下主播在直播域严重及特别严重违规总次数5次及以上/月,且(特别)严重违规率达2%及以上;机构旗下主播在直播域的计次违规场次占比30%以上。
有效场次:开播30分钟以上,机构旗下单个主播一天有效直播场次至多计算3场。机构有效场次总数:其旗下所有主播(月度统计周期内)的有效场次数总和。
(特别)严重违规率=机构旗下主播在直播域严重及特别严重违规所有场次数/机构有效场次总数。计次违规场次占比=机构旗下主播在直播域所有违规场次数总数 /机构有效场次总数。
其他说明:机构旗下主播至少每月开播总场次大于50场的纳入管控统计范围。月度统计周期:每月中16号至次月中15号为该月统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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