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直播交易处理等相关规则变更

为了给淘宝消费者打造更丰富多元的直播内容,同时保障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淘宝直播将对《淘宝直播管理规则》、《淘宝平台直播交易争议处理规则》、《热浪引擎平台资费规则》、《关于罚扣主播违约金的实施细则》进行调整。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4年8月3日公示通知,将于2024年8月10日正式生效。

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

1、在《淘宝直播管理规则》里新增打赏等相关治理条款,包括:适用对象(打赏的用户)、会员充值的门槛、打赏功能的开放逻辑,新增诱导打赏违规类型及对应治理的处置措施等;

2、在《淘宝平台直播交易争议处理规则》中增加打赏退款的相关要求;

3、在《热浪引擎平台资费规则》中增加淘花花收入结算的相关说明;

4、在《关于罚扣主播违约金的实施细则》中变更违约金计算公式,将打赏收益纳入违规违约金罚没金额的计算公式。本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仍无法确定纠纷归属,淘宝将根据交易习惯处理或支持退货退款。

如果支持退货退款,发货运费由卖家承担,退货运费由买家承担。

第四条 直播交易产生的纠纷,如果被淘宝认定是卖家或主播的责任,则由卖家承担履行、协商、举证、退款、运费等责任。

若因主播违反平台要求或与卖家的约定产生纠纷,卖家在对买家承担责任后,可向主播/机构追偿。

第五条 因直播交易产生的纠纷,如果淘宝认定有必要查看直播,由卖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播视频播放链接、直播时间等。

如果卖家提供无效的直播回放或者未能提供直播回放,交易支持退款。

第六条 直播商品必须按照淘宝公布的相关规则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单方面或者与买家约定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效的,按照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进行交易。

比如买家在直播间下单一件衣服,直播间主播解释秒杀款不退不换。

买家收到货后,尺寸不合适,买家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商家拒绝。

纠纷介入后,交易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并计入店铺退款争议率。

此外,还有常见的主播播报的信息与商家描述的信息不一致的纠纷场景。

纠纷介入后,交易会支持买家的维权申请,店铺退款的纠纷率会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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