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电商服务商对外宣称规范

为优化快手电商服务商经营秩序,规范服务商在经营过程中的对外宣称规范,根据平台《快手电商服务商合作协议》等相关要求,平台现制定《快手电商服务商对外宣称规范》;

规范服务商在平台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平台秩序。本规则于2024年9月2日发布,于2024年9月9日生效。

第一章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维护平台良好经营环境,规范电商服务商经营过程中的宣传行为,共同保证快手电商平台商家及其他电商服务商的权益,平台特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则适用于所有快手电商服务商

第二章 宣称规范

2.1 对外简述

快手电商服务商对外表述统称为【快手电商+合作+服务商+XXX(公司名称)】

2.2 字样及logo使用原则

(1)对外统一使用“快手电商”字样,名称必须全部呈现,不得缩减任何词语,如“快手服务商”属于违规表述。

(2)不得使用“认证服务商”、“指定服务商”、“官方服务商”、“合伙人”等相同或类似名义。

2.3 风险规避原则

(1)“快手电商 +合作+服务商+XXX(公司名称)”不得与其他平台服务商名称共同出现,更不得出现在任何贬低或损毁其他行业、产品、服务的场景中。

(2)拒绝任何突出快手电商、以误导他人快手电商为官方主导的情况。

(3)不得将快手电商合作服务商XXX置于任何有风险的场景中:

政治风险:政治敏感、民族、军事、外交、历史人物;

敏感话题:亚文化和边缘人群的歧视言论、软色情、暴力等违规话题;

封建迷信和宗教相关内容;

其他可能会给平台或平台关联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敏感场景;

(4)不得将“快手电商合作服务商XXX”字样用于任何侵犯他人权益或违法违规的宣传物料或资料中。

2.4 视觉品质原则

(1)所有视觉务必保证品质感,避免“粗制滥造”而影响平台整体形象。

(2)不允许给表述统称字样进行任何形式的变形,不得添加任何效果。

(3)使用官方提供设计的vi物料不得暴露在危险条件下,或添加任何效果。

2.5 物料使用规范

(1)仅战略、核心层级服务商可以悬挂快手电商有关物料。

(2)仅能使用官方提供设计的vi物料,不得添加添加任何效果。

(3)不得修改、模仿制作、仿冒官方给出的vi物料进行招商。

(4)不得将官方给出的物料进行私下买卖、或私下传播给其他人、公司、社会团体使用。

(5)不得将官方给到的物料用于非本主体以外的公司使用,如关联公司/第三方公司等。

第三章 违规管理

电商服务商在平台的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对于服务商违反平台规则宣传本规范不允许或禁止内容的行为,平台有权依据《快手电商服务商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服务商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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