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对公付款对方不发货及不退款怎么处理公对公付款对方发票不开如何解决
公对公付款对方不发货及不退款怎么处理 公对公付款对方发票不开如何解决

当您遇到公对公付款后对方不发货且不退款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如果卖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标的物,那么买方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同时,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如果卖方未履行或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义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您可以向卖方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卖方在收到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您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卖方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您可以要求卖方按照协商内容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交易记录、催告通知等,以证明您的主张和事实。
最后,如果您认为卖方的行为构成欺诈或恶意违约,您还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保护。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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