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出口如何操作实务
危险货物出口如何操作实务

危险货物出口如何操作实务出口危险品申报所需单据应由发货人/货代提供,计划员收集后,审核一下单据是否齐全、有效、真实无误。
1.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
2.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
3. 安全适运申报单;4.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5. 船舶载运危险品货物申报单;1.3.7.2 下列单据由船方提供:1. 机械通风2. 危险品适装证书3. 测温探头4. 危险品装船位置图。
(船代可自己做)。
一、提前一星期提供出口托单:2.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4.出口报关单(a. 核销单 b.发票 c.装箱单 d.报关委托单 e.出口报关单)。
三、备货装柜。
确认提单!!!。
危险品操作一定要提前确认,而且不是所有仓库都能接;船东要确认,中转港也要确认;危险品级别越高,运费越高。
装货时要有海事局公安或消防及外理,装卸公司业务经理等到现场监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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