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技术服务免税跨境技术服务免税政策
跨境技术服务免税 跨境技术服务免税政策
跨境技术服务免税是指对于在境外提供技术服务,且服务收入不纳入我国税收管辖范围的,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4月8日起,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货物征收行邮税。
此外,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超出单次限额、个人年度限额的单次交易、个人年度累计交易均按照一般贸易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政策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需要了解特定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政策,请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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